关于近期有擅自私刻我事务所公章的郑重法律声明

时间:2013-09-02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392
    因近期出现以我司名义私刻公章,私自办理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事件,对我司名誉产生了严重影响,同时也为了避免让您上当受骗,特做以下声明:
   本司自成立至今,从未授权任何办事处私自使用带有“北京世誉鑫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XXX办事处”或“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XXX办事处”的公章。            
   凡以我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并盖有我司公章的,在我司均可查到相关备案。
   以我司(或办事处)名义办理商标、专利、版权等业务,在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下发的文件中,均会体现“北京世誉鑫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或“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字样。如未在代理人一栏体现以上信息,均属假冒,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发现有人假冒我司名义代理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可以及时向我司举报,我司会依法追究其责任。
   遇到以我司名义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时,可致电我司核实情况,确认无误后,再办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