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成功代理"一种六角带、同步带传动变速碧谷机"专利二审行政诉讼案
世誉鑫诚成功案例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25) 最高法知行终2X1号行政判决书,在上述判决书中,最高法作出如下判断: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湘潭市XXXX粮机厂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一判断意味着涉案专利(发明名称为“一种六角带、同步带传动变速碧谷机”(专利号:20192XXXX.7)的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这一里程碑式的胜利彰显了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在专利无效宣告以及专利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实力。
案件回顾
涉案专利公开了一种六角带、同步带传动变速砻谷机,包括底板、墙板、定辊座、定辊轴、换带操纵杆、皮带包裹轮、动辊座、动辊轴、轴销架、调节螺杆、离合手柄;墙板、定辊座、定辊轴、换带操纵杆、皮带包裹轮、动辊座、动辊轴、轴销架、调节螺杆、离合手柄安装在底板和墙板上,定辊座内设有定辊轴,定辊轴的两端分别设有皮带轮Ⅰ和胶辊座Ⅰ;动辊座内设有动辊轴,动辊轴的两端分别设有皮带轮Ⅱ和胶辊座Ⅱ;皮带轮Ⅰ和皮带轮Ⅱ对应设置,胶辊座Ⅰ和胶辊座Ⅱ对应设置;皮带轮Ⅰ、皮带轮Ⅱ均包括大径部和小径部;皮带轮Ⅰ的大径部与皮带轮Ⅱ的小径部相对应。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司组建了由资深专利代理师领衔的专利团队,系统性梳理关联案件材料,深度挖掘技术细节,并检索出三份书证用于证明对应的技术特征为公知常识。
案件启示
在创造性的认定中,对于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否显而易见的判断,是要看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实用新型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