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14-10-09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2868
1、在委托署理组织处理商标注册事宜时,如署理人向您承诺或在署理协议中约好“未成功获得受理通知书,则交还署理费”,那您一定要明确这句话中的两 个用词,首要这儿说的“受理通知书”而非“商标注册证”,获得受理通知书仅标明官方收到了请求文件。另,这儿的是“署理费”,不包括商标局收的“请求费”。
2、商标署理人作为受托代办商标注册事宜的专业人员,其执业的价值在于为客户提示和防范风险,以便于客户决策,而非保证业务的成功处理。不切实际的承诺往往会将委托人带入泥潭,使客户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3、 商标注册的整个程序,从查询-请求-初审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18个月左右,补证、异议等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署理组织低于一年内拿到商标注册证 书的承诺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请求人遇有这样的承诺,建议将此承诺写进署理协议,并约好违约金,如署理组织不敢定,则不要当真。
4、部分代 理组织在给客户《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时索要手续费或者工本费、证书费,多次重复缴费,请求人遇此情况时大多只好作罢。这种情况的出现源于部分代 理组织以极低的价格先招揽业务,之后向企业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请求人如遇此情况可以在署理合同中约好明确的请求费用总额,避免落入圈钱无底洞。
5、部分署理组织采取分期付款或后付费等方式招揽业务,而国家商标局只有收到费用后,才会受理商标注册请求,另外商标注册到核准需要近两年时间,商标署理组织根本不可能替企业垫付费用、承担风险。如遇此情况,一定仔细核实商标注册证书的真伪。
6、 国家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的流程中公告是不收费用的,如遇有人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公告,要求提交企业及商标注册信息并汇款至某个账号,用作公 告及宣传费用。则一定要谨慎,这是以商标公告为名索要公告费的骗局。请求人在提交商标注册请求时已缴纳了相关费用,国家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请求进行初 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不会、也不可能自已或委托其他组织收取公告宣传费用。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辨别真伪,谨防上当。商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