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注册都有哪些形式

时间:2014-10-17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425
一、单国注册
        指直接向各个国家/区域商标主管机关别离递送注册请求的注册方法,也称“逐个国家注册”,是国际商标维护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与一些国际性或区域性的知识产权维护安排注册方法相对而言的维护方法。 有的国家选用“运用在先”准则, 即:最早运用者优先取得商标权,有的 国家选用“请求在先”准则,即:最早请求者优先取得商标权;各国注册所需的时间也差异较大,短的仅需半年摆布,长的则需4-5年;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运用需求也各不相同。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马德里一切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维护方法,它最大的特点即是只需求提交一份请求就可以需求在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 截止2014年8月,共有93个缔约国。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国际局统一管理,坐落瑞士日内瓦,属于国际知识产权安排(WIPO)下辖组织之一。
        咱们我国于1989年10月参加《协议书》,于1995年12月参加《议定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系统仅是马德里一切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方法,它最大的特点即是只需求提交一份请求就可以指定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可是,马德里请求需求国内请求根底,即:假如公司要请求的国家为纯协议书成员国,那国内根底请求有必要现已开始审定或注册;假如公司要请求的国家为议定书成员国,那国内根底请求有必要现已受理或开始审定或注册。
        经过马德里方法进行注册,若遇到官方审查定见或官方驳回,则转入单国程序进行处置。
        更多介绍请见WIPO官网:
       http://www.wipo.int/portal/index.html.en(英文版) http://www.wipo.int/portal/index.html.zh (中文版)
  三、欧盟商标注册
        欧盟商标注册是指经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一切国家统一请求注册维护的注册方法。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取得“欧盟(也称欧共体)”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维护。
       坐落西班牙 (Alicante)阿里肯特 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请求。欧盟商标的请求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它如:《巴黎公约》、《国际知识产权安排》(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请求。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负责“欧共体” 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取得“欧共体” 商标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维护。
       目前,欧盟成员国共有28个,只要在一个成员国遇到驳回或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注册最终被驳回的,则整个欧盟请求都会被驳回。
欧盟成员国(28个):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 丹麦、希腊、荷兰、英国、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 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 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四、非洲知识产权安排商标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安排(简称OAPI或非知)是由前法国殖民地、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知识产权维护联盟,商标核准注册后在17个成员国均受维护,有效期 10年。该安排在喀麦隆设有知识产权办公室,统管各成员国的商标事务。各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受非洲知识产权安排的约束,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所以在各个国家并不存在逐个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经过非洲知识产权安排统一注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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