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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发明具备哪些性质

时间:2014-11-05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402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能比较,该创造具有杰出的实质性特色和显着的前进,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色和前进。

实用性

判别要满意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则:“实用性,是指该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可以制作或许运用,而且可以发生活跃作用。”
可以制作或许运用,是指创造创造可以在工农业及其它职业的出产中很多制作,而且应用在工农业出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发生活跃作用。这儿有必要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现已通过出产实践,而是剖析和揣度在工农业及其它职业的出产中可以完成。

非清楚明了性

非清楚明了的(nonobviousness):专利创造有必要显着不同于习知技艺(prior art)。所以,获得专利的创造有必要是在既有之技能或常识上有显着的前进,而不能仅仅已知技能或常识的清楚明了的改良。这样的规则是要防止创造人只对于既有商品做小部份的修改就提出专利申请。若运用习知技艺或为熟谙该类技能都能轻易完成,不管是否添加成效,均不契合专利的前进性精力;而在该专业或技能领域的人都想得到的构想,即是清楚明了的(obviousness),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适度揭穿性

适度揭穿(adequate disclosure):为推进工业开展,国家赋予创造人独占的利益,而创造人则需充份描绘其创造的构造与运用方法,以便利他人在获得创造人赞同或专利到期以后,可以施行此创造,或是透过专利授权完成创造或许再利用再创造。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创造能对社会、国家开展有所奉献。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