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誉鑫诚代理“好淘”商标异议答辩成功

时间:2013-04-18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268
   商标局下发的《“好淘”商标异议裁定书》,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9503052号“好淘”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答辩人经营者率先独创“好淘”品牌,基于中文读音于2001年登记www.hotall.com英文域名,基于此在第9类商品上提出的被异议商标申请,初审公告期间被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请异议。众所周知,对方旗下经营有公众熟知的“淘宝网”,但很少人知晓该品牌诞生于2003年05月,即晚于答辩人依法启用与登记上述域名时间。
   鉴于答辩人已围绕“好淘”申请注册有系列商标,相对于异议人名下的系列权利无一雷同,且市场上并存有大量同等文字结构注册商标,根本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因此,尽管异议人旗下的“淘宝”品牌更为知名,但面对商标不构成相同或近似客观事实,仍无法产生超越法律规定的过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