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时尚品牌大陆申请被驳回、世誉鑫诚据理力争复审均获胜

时间:2012-10-30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085

——世誉鑫诚代理两例“MOCCA”商标驳回复审案胜诉

    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06月27日,同时签发的《关于第6927916号“MOCC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与《关于第7111712号“MOCCA”决定书》,仅是世誉鑫诚驳回复审成功案例其中一二,于申请人却是主导品牌在主营领域获得保护而意义重大。 
    源于香港制衣世家的时尚品牌“MOCCA”,以专注于款式新颖而又年轻追赶潮流的鞋履著称。基于经营者的准确定位与诚信作风, “MOCCA”品牌瞬时风靡香港及东南亚市场,并在2006年的荣誉企业巡礼中脱颖而出,一举摘取“十大杰出企业品牌大赏”殊荣。作为深谙保护之道的时尚界宠儿,在“MOCCA”品牌进驻国内大陆市场之初,即在主营商品及相关领域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批量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中,或因在先权利或因其他因素屡屡被驳回,其中即包括第18、25类两主营商品类别。世誉鑫诚代理申请人提出的复审理由中,基于企业独创品牌“MOCCA”显著性,充分阐述了与在先权利的内外差异表现,并列举过往审查示例及实践效果基础上,力证被驳回商标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商评委认可本案提出的复审理由与依据,推翻商标局前度做出的商标近似认定,依法决定被驳回商标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