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如何缴纳?

时间:2017-06-08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1965
缴费金额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15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序列表)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元,超过300页的,从30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00元。

缴纳方式

缴费人可以网上缴费,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还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免缴。

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当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附言栏中同时发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及要求,请登陆http://www.sipo.gov.cn查询。

专利费用的缴纳时间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是在提出申请的时候就缴纳好相应的费用,以免错过期限。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也就是说,如果初审通过,那么在申请日起的三年之内,必须提出实质申请并且缴纳费用。否则会被视为撤回。

3复审费

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

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

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也就是在两个月内缴纳完毕。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也就是申请日在这一年的的相应日期。 

费用减缴

那么这么多的缴费项目,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既然鼓励万众创新,国家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应的费用减缴政策,符合条件的人个人或者单位,可以享受优惠。

具体来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的专利收费项目包括: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