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商标印制有哪些方法

时间:2014-10-09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287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印制办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法令》(以下别离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法令》)的有关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打印、印染、刻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法制造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标印制托付人托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经营执照副本或许合法的经营证实或许身份证实。

  第四条 商标印制托付人托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示册证》或许由注册人地点地县级工商行政办理局签章的《商标示册证》复印件,并另行供给一份复印件。

  签定商标运用答应合同运用别人注册商标,被答应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运用答应合同文本并供给一份复印件;商标示册人独自授权被答应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地点地县级工商行政办理局签章的《商标示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供给一份复印件。

  第五条 托付印制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托付人供给的有关证实文件及商标图样应当契合下列需求:

  (一)所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示册证》上的商标图样一样;

  (二)被答应人印制商标标识的,应有清晰的授权书,或其所供给的《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富含答应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

  (三)被答应人的商村标识样稿应当标明被答应人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其注册符号的运用契合《商标法实施法令》的有关规则。

  第六条 托付印制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托付人供给的商标图样应当契合下列需求:

  (一)所印制的商标不得违背《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则;

  (二)所印制的商标不得标示“注册商标”字样或许运用注册符号。

  第七条 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对商标印制托付人供给的证实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对。

  第八条 商标印制单位承印契合本办法规则的商标印制事务的,商标印制事务办理人员应当按照需求填写《商标印制事务挂号表》,载明商标印制托付人所供给的证实文件和主要内容,《商标印制事务挂号表》中的图样应当由商标印制单位事务主管人员加盖骑缝章。

  商标标识印制结束,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天内获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事务挂号表》、《商标示册证》复印件、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起造册存档。

  第九条 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准则,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挂号台账。废次标识应当会集进行毁掉,不得流入社会。

  第十条 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应当存备查,存查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 商标印制单位违背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则的,由地点地工商行政办理局责令其期限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不合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越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能够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私行建立商标打印公司或许私行从事商标打印经营活动的,由地点地或许行动地土工商行政办理局按照《印制业办理法令》的有关规则予以处置。

  第十三条 商标印制单位违背第七条规则承接印制事务,县印制的商标与别人注册商标一样或许爱似的,归于《商标法实施法令》第五十条第(二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动,由地点地或许行动地工商行政办理局依《商标法》的有关规则予以处置。

  第十四条 商标印制单位的违法行动构成犯罪的,地点地或许行动地工商行政办理局应及时将案子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商标印制”是反映打印、制造商标标识的行动。

  本办法所称“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起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包含注册商标标识和未注册商标标识。

  本办法所称“商标印制单位”是指依法挂号从事商标印制事务的公司和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商标示册证》包含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局所发的有关改变、续展、转让等证实文件。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实施。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1996年9月5日发布的《商标印制办理办法》一起废止。商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