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代理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14-10-28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2967
1、在托付署理组织处理商标注册事宜时,如署理人向您许诺或在署理协议中约好“未成功获得受理通知书,则交还署理费”,那您一定要清晰这句话中的两 个用词,首要这儿说的“受理通知书”而非“商标注册证”,获得受理通知书仅标明官方收到了请求文件。另,这儿的是“署理费”,不包括商标局收的“请求费”。
2、商标署理人作为受托代办商标注册事宜的专业人员,其执业的价值在于为客户提示和防备危险,以便于客户决议计划,而非确保事务的成功处理。不切实际的许诺通常会将托付人带入泥潭,使客户遭受无法弥补的丢失。
3、 商标注册的全部程序,从查询-请求-初审核准-公告-发证,通常需18个月左右,补证、贰言等状况的时刻会更长。因而,署理组织低于一年内拿到商标注册证 书的许诺是不可能完成的。假如请求人遇有这样的许诺,主张将此许诺写进署理协议,并约好违约金,如署理组织不敢定,则不要确实。
4、有些代 理组织在给客户《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时索要手续费或者工本费、证书费,屡次重复缴费,请求人遇此状况时大多只好作罢。这种状况的呈现源于有些代 理组织以极低的报价先吸引事务,之后向公司收取各种名字的费用。请求人如遇此状况可以在署理合同中约好清晰的请求费用总额,防止落入圈钱无底洞。
5、有些署理组织采纳分期付款或后付费等方法吸引事务,而国家商标局只要收到费用后,才会受理商标注册请求,别的商标注册到核准需求近两年时刻,商标署理组织根本不可能替公司垫付费用、承担危险。如遇此状况,一定仔细核实商标注册证书的真伪。
6、 国家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的流程中公告是不收费用的,如遇有人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公告,要求提交公司及商标注册信息并汇款至某个账号,用作公 告及宣传费用。则一定要谨慎,这是以商标公告为名索要公告费的骗局。请求人在提交商标注册请求时已缴纳了相关费用,国家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请求进行初 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不会、也不可能自已或托付其他组织收取公告宣传费用。遇到类似状况,一定要辨别真伪,谨防上当。商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