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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tholatum”声誉世界闻名 “Acnes”功效标注被认可

时间:2012-11-20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2800
——世誉鑫诚代理“Mentholatum Acnes”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08月29日,签发的《关于第7529106号“Mentholatum Acne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使得一度被商标局驳回的第7529106号商标,在复审程序中提出理由获得支持,依法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源自美国曼秀雷敦公司的“Mentholatum”标志,作为视觉知名化妆品牌有目共睹。在申请人主营的第3类化妆品领域,早已注册成功有在先的“MENTHOLATUM ACNES”商标。此番考虑到实践中商品包装外观,特将主导标志“Mentholatum”略为缩小,通过放大的“Acnes”凸显商品功效,不想商标局认定“该标志中“ACNES”译为“痤疮”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等特点,或易使消费者对指定商品的功能等特点产生误认”,并依法作出了驳回决定。 
    在驳回复审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基于对在先权利的沿袭、商标中各构成要素识别度,以及《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本质内涵等方面,提出了相关驳回理由与法律依据。实践中,已经申请人广泛使用的“Mentholatum Acnes”标志,最终获得商评委支持初步审定第7529106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