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遵循的五大原则

时间:2014-11-17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165
1.自愿注册和强行注册相结合准则。中国大多数商标采纳自愿注册准则。国家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有必要请求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产品不得在商场销售。
2.明显准则。请求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明显特征,便于辨认,并不得与别人在先获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准则。请求注册的商标不得运用法令制止的象征。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许代表人以自个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许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许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商标中有产品的地舆象征,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象征所标明的区域,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但是,现已善意获得注册的持续有用。
4.对商标注册请求进行检查布告时,坚持请求在先为主、运用在先为辅的准则。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请求人,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以一样或许近似的商标请求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布告请求在先的商标;同一天请求的,初步审定并布告运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别人的请求,不予布告。
5.制止抢注商标准则。请求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别人现已运用并有必定影响的商标。商标代理